您好,欢迎访问本站!
经济学院根据《经济学院本科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组织20级金融大类4个班的同学进行了专业分流,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附件,公示期2022年5月7日--9日。如有问题请联系李老师反馈,电话:010-89534382。
经济学院
2022年5月7日
上一条:关于李阳等3位同学的慕课学分认定的公示
下一条:关于18级国际金融班交流学分认定的公示
金沙乐娱场69626 版权所有 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:101149 电话、传真:010-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-3